針對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,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、柯辦前主任李文宗等人,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,自6月2日起執行。4人不服提起抗告,但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(6/12)裁定駁回,全案羈押裁定確定。
高院說明理由:
1. 犯罪嫌疑重大:被控違背職務收賄罪與圖利罪,皆屬最低5年以上刑期的重罪,具有逃亡與規避審判風險。
2. 證據尚未調查完畢:目前案件仍在證據調查階段,尚有多位重要證人未完成交互詰問,有勾串或湮滅證據之虞。
3. 羈押裁定合法合理:北院裁定羈押的目的明確,即為防止串證,並未違反程序或被告的公平審判權。
4. 健康因素未影響裁定:對於沈慶京主張健康狀況不佳一事,北院已說明將另依聲請處理,不構成立即停止羈押的理由。
高院也指出,雖然被告方面強調部分證據顯示他們未涉案,但這屬於整體審理與證據綜合評價的結果,不應僅憑初步調查資料就否定羈押必要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