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長輩有開電動代步車嗎?路上「這舉動」超危險,沒走對恐挨罰!昨天(8/20)傍晚 6 點多,高雄左營民族一路 970 巷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這次的主角有點特殊,是電動輪椅跟機車撞在一起。
事故經過是這樣的:一名 59 歲的李姓男子當時正開著電動輪椅,沿著民族一路由南往北直行。沒想到行經巷口時,輪椅因為不明原因突然向左偏行,結果跟後方同向直行、由 22 歲胡姓男子騎乘的重機車發生碰撞!
幸好李男只有局部擦挫傷,救護人員到場幫他初步包紮後,就由他自行就醫,沒有釀成更嚴重的悲劇。
不過這起事故也讓人再次關注到「電動代步車」的路權問題!很多人以為電動輪椅有輪子、有馬達,就可以直接當作一般車輛騎上路,但其實在法律上它完全被視為「行人」。
也就是說,開電動代步車時:
⚠️ 必須走在人行道或斑馬線上。
⚠️ 如果沒有人行道,必須靠邊行走(通常是靠右)。
⚠️ 絕對不能直接佔用道路中央,或是隨意切換車道。
如果違反規則,警察是可以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開罰 500 元的!
另外,騎機車的朋友也不能大意。雖然這次是輪椅突然偏行,但騎士本身也需要注意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或「未保持安全距離」的問題,最終的肇事責任還要等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。
家裡如果有長輩在駕駛電動代步車,一定要特別提醒他們,千萬別圖一時方便直接開到路中央,變換方向前也要注意後方來車。而我們騎士路上看到代步車,也儘量保持好安全距離,才能避免這種驚險狀況發生!



